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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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    长

王  平,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正高职称。19889月参加工作,曾任广州文化馆馆长,现任广州艺术博物院院长、支部副书记。

书    记                    闫  斌

副院长                    冯清源

副院长                    黎丽娜


办公室 
主要负责全院的行政事务的协调管理工作。

教育推广部  
主要负责向社会各界提供博物馆公共教育服务和宣传推介各类展览活动: 组织策划各类博物馆公共教育活动;负责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党员教育基地等日常管理运作;志愿者、博物馆会员的招募、培训、管理和实施。利用多样化的形式,加强宣传力度,提升博物馆感染力。

文物保管部            
主要负责接收、征集文物,采集标本以及馆际交换藏品等。办理重大临展的文物及展品接受,移交工作。负责展出文物的清洁、防虫、防腐、防潮工作,不定期进行文物保护工作。办理征集文物、标本的入馆手续,填写入馆凭证或清册,组织鉴定和做好鉴定记录。管理藏品总登记帐,建立藏品编目卡片和档案。负责院收藏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兼管裱画室。协助基本陈列文物展品的布展和撤展工作。

陈列研究部            
主要负责基本陈列和临时专题展览的陈列提纲编写和陈列设计,布展、撤展。策划与承接国内外大型展览的编辑、设计和制作,编印配套画册、场刊、请柬、宣传单、海报、广告等。举办陈列专题讲座,开展院际、省际及国际间文化、展览交流活动。以藏品为基础结合文献进行专业学科和博物馆学的研究,配合有关部门的专业学科的研究。负责院刊、藏品集、研究文集的编辑、出版工作。

名人馆部                
主要负责院12个名人馆家属、捐赠者的联络工作。开展与各名人馆相关艺术流派及其家属和书画研究会的联系沟通,征集文物资料和书画作品。

图书信息资料部    
主要负责计算机网络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全馆图书报刊、资料书籍的征订、收集、采编、借阅和管理;负责图书库房、综合档案室的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光、防霉、防空气污染等工作;建立健全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各部门、各门类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利用和编研检索工具、编写全宗卷、大事记、组织沿革等工作;开展档案的科学研究工作。

服务部                    
主要负责引进一般性临时展览的洽谈、草拟协议书、收付费和布撤展的组织和管理;负责场馆、店铺的租赁和管理;负责大型文化活动的洽谈、报批、组织和实施等事项。

保卫科                    
主要负责全院安全保卫和治安综合治理与维稳工作。负责展厅文物、展品的安全保卫;负责技防、消防系统的管理,对展厅的设备、灯光、音响等进行监测、检查;负责文物出入库过程中的安全保卫;对院内外进行安全巡查,开展安全知识培训和消技防演练培训。